今天是

关于开展寄递渠道收寄验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2015-03-31

  为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维护世乒赛寄递渠道安全,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提高寄递企业反恐防恐的意识和能力,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决定,从2015320日起b82.com、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国家安全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寄递渠道收寄验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保寄递物品安全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与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寄递企业是维护寄递物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寄递物品安全。社会公众要依法、正确使用寄递服务,自觉维护寄递物品安全。

  二、寄递企业应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寄递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求从业人员精读熟记《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等规章、标准,熟练掌握禁寄物品的形状、性能及其辨识要领,全面提升发现、识别禁寄物品能力。邮政企业工作人员和快递业务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三、寄递企业要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检查其夹寄的其他物品,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除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寄递企业要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要主动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流通、寄递的物品,发现用户寄递禁寄物品的,要立即停止转发和投寄;对发现企图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非法宣传品等禁寄物品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邮政管理部门。

  四、寄递企业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须加盖验视章。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寄递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五、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交寄国家明令禁止寄递或者违反规定交寄国家限制寄递的各类物品。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交寄物品时,应配合寄递企业做好内件验视工作,如实填写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内件物品的名称。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违法收寄禁限寄物品,收寄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未要求用户出具安全证明的企业和个人,邮政管理部门将按照《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邮政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据《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予以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处以15日以下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抽查和督查。公安机关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寄递企业及其营业网点开展有关治安监管工作,坚决封堵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枪爆物品以及非法宣传品流入寄递渠道,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特此通告。


  b82.com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国家安全局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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