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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局统一规范快递企业统计管理台账

    2013-07-24

  为加强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制度,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结合省内快递企业统计工作实际,组织编印了《江苏省快递服务企业统计管理台账(试行本)》(以下简称“台账”),并于今年7月起在省内25家快递企业试行和使用,拟年底内待进一步完善后在全省快递企业推广使用。

  该“台账”共包括邮政业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系统填报流程、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解释、原始数据粘贴单及统计会议记录等八项内容。其中,企业统计管理制度中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并对本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要求企业明确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管理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设立专职或兼职统计岗位具体承担本企业统计工作。统计信息系统填报流程中还规定了企业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制度,统计报表中的统计资料须经企业负责人和统计负责人签署或盖章后方可登录邮政业统计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并保存好台账中的纸介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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